對不起….我愛你
2007年07月18日小時候坐爸爸開的車~~
長大..坐男朋友開的車.覺得很幸福..很快樂…
坐在副駕駛坐..可以不用注意路況..可以一邊補妝一邊哼歌..
可以不用擔心停車位..可以不用擔心車子髒了..要保養了…
9年來..我是像公主一樣被寵愛著..被保護著..
台北的公車..台北的捷運對我來說..只是一個名詞..
我從來不用擔心我的交通.不論上班下班.逛街
回老家.我都是他接送的.我真的覺得很幸福..
(閱讀全文)
小時候坐爸爸開的車~~
長大..坐男朋友開的車.覺得很幸福..很快樂…
坐在副駕駛坐..可以不用注意路況..可以一邊補妝一邊哼歌..
可以不用擔心停車位..可以不用擔心車子髒了..要保養了…
9年來..我是像公主一樣被寵愛著..被保護著..
台北的公車..台北的捷運對我來說..只是一個名詞..
我從來不用擔心我的交通.不論上班下班.逛街
回老家.我都是他接送的.我真的覺得很幸福..
清晨五點鍾,鬧鐘還沒響,電話就來了,鈴~~~鈴~~~~
我接起電話:「喂」
潔:「還不起床,上學要遲到啦!」
電話裡的女生,正是我交往7個多月又同班同學的女友–潔。
潔每次都會叫我起床,而我總是每次的開心。
我撒嬌的對她說:「唉唷,現在才五點而已,再讓我睡半個小時嘛!」
潔有點生氣的說:「隨便,遲到了,可別怪我沒叫你」說完,就把電話掛了。
(閱讀全文)
最叫人覺得荒唐,是在不適當的時候,愛上了不適合自己的人。明明不是戀愛的時候,居然會情不自禁的愛上了他;明明不適合自己的,卻居然盲目地愛下去,往後想起,這實在是上天對自己開的一個大玩笑。
最叫人嘆息的,是在不適當的時候,愛上了適合自己的人。在不是投入戀愛的時刻,偏偏給自己遇上了最適合自己的人。眼看著這個可能和自己相守下半生的人,卻無法愛下去,只能眼睜睜的看著他離開、走遠、消失,實在是上天對自己的一個懲罰。
最叫人感到傷心,是在適當的時候,愛上了不適合自己的人。在自己最應該戀愛的時間,竟然會沒頭沒腦的愛上了這個人,自己的戀愛時間,就給這個人完全浪費了。其實可能身邊會有適合自己的人,但不知怎樣就只愛上這個不怎和自己匹配的人,這可能是上天給自己上一堂課,要記得小心選擇。
最叫人體會到幸福,是在適當的時候,愛上了適合自己的人。正值自己適合戀愛的時期,就是這麼幸運的遇上了這個和自己天造地設的他。兩個人熱烈地戀上對方,愛得翻天覆地,最終還能白頭到老,實在羨煞旁人。這絕對是上天給與自己的恩賜,是前生修道,得成正果。
愛的時差總是把我們弄得團團轉,不是擦身而過,就是互不適合。不過千萬不要因一次時差而害怕談戀愛,有時候時差雖有別,但耐心等候,總有把時差糾正過來的日子。
人也有兩種動力,一是愛上一個人,二是被人拋棄。兩種情況互不干涉,卻都能激發人的上進心。
戀上了一個人,忽然間會有無限上進心和衝勁。為了他,你會認為自己可以處理更多事情,學習更多的事物,有時候上進得事後自己都會驚訝。
其實沒有別的,為的都是他一個,為了要讓他覺得你是最好的選擇,為了要留住他的心,為了要他明白你愛他的決心。於是,這個人一下子好像變成了引擎內的點火器,像啟動汽車般啟動了你的鬥志和衝勁。
被人拋棄,同樣也會令人勇氣大增百倍。他居然覺得你不夠漂亮,嫌你不夠有錢而要分手,這等侮辱豈是常人能忍?俗語有云:「士可殺,不可辱」,為了要出這口氣,你下定決心和所有他嫌棄的拼著幹。
花盡心思的去學習妝扮,咬實牙根去努力賺錢;沒有別的,為的都是他一個,為了要讓他覺得拋棄你是最差的選擇,為了要讓他後悔。於是,這個人一下子變成了打火機,像燃點香煙般燃點了你的決心和勇氣。
細心回想,你實在要多謝那個為你點火的人。因為他,你現在努力向上;沒有他,你可能還是一事無成。
有人喜歡走捷徑,硬是跳過朋友這步驟,要由陌生人一下子就走到戀人的階段。當然,若果小孩子是個天才生,上學也能跳班,大人談戀愛怎麼不能跳班走捷徑?
從陌生人跳到戀人,增添了刺激性和神秘感。從戀愛開始,雙方不斷的探索對方的底細和興趣,像是在閱讀偵探小說,永遠有出人意表的結果;又像是在遊樂場玩過山車,事情總是在自己意料之外發生。
從陌生人跳到戀人,也訓練自己的耐性和忍耐力。一下子和一個自己不大認識的人相戀,實在需要好些日子來接受。像是在駕新車,車子的齒輪要經過漫長歲月才能緊密接合;像是在新地方居住,要假以時日才能溶入當地社會習俗。
不過要知道,不是每個人都能被稱為天才生。從陌生的認識,誤以為自己眼光準確,到相戀過後,才發現對方毫不適合自己,這些事常有發生。有些人自視過高,落得慘敗下場;有些人不能自控,結果失敗而回。
捷徑,並不是個個都能走。俗語有云:「因誤會而結合,因了解而分開」,是給走捷徑的人一個警告。
三十分鐘前,我都還在懷疑我的決定。
來參加前男友的婚禮,是需要相當大的勇氣的,尤其是經過這幾年胖了超過十五公斤的我。
不過,在仔細的思考過我當初與他的交往情形(沒見過他爸媽,沒認識幾個他朋友)後,我還是願意假裝大方的將自己打扮的美美走進這個會場。約十年前剛出社會時和他交往了一年,其實沒什麼爭吵,除了他最後不清不楚的分手原因之外,他實在算是個很棒的男朋友。